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案涉共计9处房产的公告
(第一次拍卖)
案号:(2024)黔01执恢172号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12日10时至2024年12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拍卖标的物为法院查封财产,拍卖标的物相关的看样、咨询、购买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只在本网站公开刊登相应拍卖信息,如有中介介入与本院无关。在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刊登、销售、转移、处置法院查封财产,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违法责任(刑事责任或民事妨碍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3、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 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如本次拍卖的标的物需由买受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自行办理房屋测绘事宜的,有关测绘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慎重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
6、未经过统一安排,自行上门看样的咨询人,此过程中出现意外或与人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不良影响及身体伤害的后果自行承担。
一、拍卖标的物名称:
序号 | 标的物 | 参考价/元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增价幅度/元 |
1 | 贵阳市花溪区小河珠江路66号瑞和家园1号楼1层1-3号 | 1417053 | 1133642 | 220000 | 5500 |
2 | 贵阳市花溪区小河珠江路66号瑞和家园2号楼2单元1层 | 2286612 | 1829290 | 360000 | 9000 |
3 | 贵阳市花溪区小河珠江路66号瑞和家园9号楼负一层1-20 | 2907791 | 2326233 | 460000 | 11000 |
4 | 贵州省修文县龙场镇翠屏东路翠屏小区C幢2层1-1号 | 516083 | 412866 | 82000 | 4000 |
5 | 贵州省修文县龙场镇翠屏东路翠屏小区C幢2层1-2号 | 544166 | 435333 | 87000 | 4200 |
6 | 贵阳市云岩区富水北路天恒城市花园天景园B栋10层31号 | 1526223 | 1220978 | 240000 | 6000 |
7 | 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联合通信大厦1单元21层2号 | 861380 | 689104 | 130000 | 6500 |
8 | 贵阳市南明区蓝波湾巷1号1幢5单元8层2号 | 1658176 | 1326541 | 260000 | 6500 |
9 | 贵阳市云岩区枣山路2号鸿基馨苑28-29层3号 | 1605232 | 1284186 | 250000 | 6400 |
二、拍卖标的物描述:
1.位于贵阳市花溪区小河珠江路66号瑞和家园1号楼1层1-3号,有租赁(详见附件);
2.位于贵阳市花溪区小河珠江路66号瑞和家园2号楼2单元1层,未腾空;
3.位于贵阳市花溪区小河珠江路66号瑞和家园9号楼负一层1-20,为格子商铺,部分未腾空。
4.位于贵州省修文县龙场镇翠屏东路翠屏小区C幢2层1-1号,为空置状态,现已与C幢2层1-2号商铺连通使用;
5.位于贵州省修文县龙场镇翠屏东路翠屏小区C幢2层1-2号,为空置状态,现已与C幢2层1-1号商铺连通使用;
6.位于贵阳市云岩区富水北路天恒城市花园天景园B栋10层31号,为被执行人唯一住房,未腾空;
7.位于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联合通信大厦1单元21层2号,为被执行人住房,未腾空;
8.位于贵阳市南明区蓝波湾巷1号1幢5单元8层2号,未腾空;
9.位于贵阳市云岩区枣山路2号鸿基馨苑28-29层3号,有租赁(详见附件);
上述瑕疵说明,未尽事宜以买受人现场勘查看样的实际情况为准,买受人参与竞拍视为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的所有瑕疵。
特别提醒:本院按照现状进行拍卖,现状进行交付,介意者慎拍。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物是否能办理产权登记,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向相关登记部门核实。
三、咨询、展示看样:联系电话:15692747688
本院已委托:“贵州虔信恒和拍卖”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贵州虔信恒和拍卖”统一安排)。“贵州虔信恒和拍卖”为法院唯一委托拍卖辅助机构,不收取咨询人及买受人任何相关费用。
四、拍卖余款方式支付:
银行付款方式:此账户为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唯一指定汇款账户。
收款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6232610580034207452
五、拍卖成交拍卖余款缴纳日期:请在2024年12月18日前缴纳。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支付拍卖余款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物如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拍卖标的物仅限买受人以自提方式提取,相关法律手续需买受人自行到法院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水、电、煤气、物业及原有户口迁出等户名变更手续及相关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欠费不详的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相关费用请咨询有关部门。交易环节需缴纳的税费,自行前往税务征收机关咨询并缴纳,依照法律规定由买受人与被执行人各自承担相应部分(上述依照法律规定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涉及有可能存在的成交前未缴纳的水、电、燃气、物业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产权以不动产登记为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若因竞买人自身原因无法办理权证或过户等相关权属手续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如因其他原因导致拍卖中止或撤销的,本院只原额退还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尾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不承担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十、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办理转让、移交等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如不能接受,请慎重竞拍。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851-85812735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竞买须知
案号:(2024)黔01执恢172号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12日10时至2024年12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名称:
标的物 | 参考价/元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增价幅度/元 |
贵阳市云岩区富水北路天恒城市花园天景园B栋10层31号 | 1526223 | 1220978 | 240000 | 6000 |
四、拍卖标的物描述:
1、面积:129.33(平方米)
2、房屋所有权人:李*
3、房屋不动产权证号:贵阳市010142962
4、为被执行人唯一住房,未腾空
5、房屋装修程度:简装
上述瑕疵说明,未尽事宜以买受人现场勘查看样的实际情况为准,买受人参与竞拍视为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的所有瑕疵。
特别提醒:本院按照现状进行拍卖,现状进行交付,介意者慎拍。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物是否能办理产权登记,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向相关登记部门核实。
五、咨询、展示看样:联系电话:15692747688
本院已委托:“贵州虔信恒和拍卖”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贵州虔信恒和拍卖”统一安排)。“贵州虔信恒和拍卖”为法院唯一委托拍卖辅助机构,不收取咨询人及买受人任何相关费用。
六、拍卖余款方式支付:
银行付款方式:此账户为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唯一指定汇款账户。
收款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6232610580034225025
七、拍卖成交拍卖余款缴纳日期:请在2024年12月18日前缴纳。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支付拍卖余款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九、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十、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如因其他原因导致拍卖中止或撤销的,本院只原额退还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尾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不承担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十四、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办理转让、移交等手续周期需要一定时间,如不能接受,请慎重竞拍。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851-85812735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