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航天路172号“保利·公园2010”3-1 区 3 号商业 1 层52号房屋的公告
(变 卖)
(2024)黔0102执恢934号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4日10时至2025年2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851/05)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航天路172号“保利·公园2010”3-1 区 3 号商业 1 层 52号【权证号:乌当区120031662】房屋,面积:62.50㎡。
评 估 价:798100.00元
起 拍 价:446936.00元
保 证 金:60000.00元
增价幅度:2000.00元(或整倍数)
情况说明:该房屋未腾空,有租赁(租赁情况自行核实),抵押系本案申请方。本次拍卖标的物仅限于房屋,不包含室内暂未腾空、可移动、未搬离的家具家电等物品,公告中展示图片仅为房屋户型参考,而非房屋实际腾退交付标准。如有其他瑕疵,本院不做任何承诺。
注: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核实,若有前述情况,由欠款的债权人另行主张,不在本次拍卖内处置。
二、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屋过户的相关政策,因无法办理产权证所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请意向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不负责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自行到不动产处办理过户手续。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1月21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贵州省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贵州省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若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规则。
2.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六、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情况,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交易环节需缴纳的税费,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相关过户风险由双方各自承担。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内前与本院联系。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因其他原因导致拍卖终止或撤销的,本院只原额退还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尾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不承担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十二、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在成交确认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 名: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623261058003947334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阿里巴巴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贵州省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851-85518121
咨询电话:19985107449 / 1821227925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竞 拍 须 知
(变 卖)
(2024)黔0102执恢934号
重要提示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介绍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不予退还,请理性参拍!
2、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于开拍前三日内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 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及垫付。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4日10时至2025年2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南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南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851/05)户名:贵州省贵阳南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航天路172号“保利·公园2010”3-1 区 3 号商业 1 层52号【权证号:乌当区120031662】房屋,面积:62.50㎡。
评 估 价:798100.00元
起 拍 价:446936.00元
保 证 金:60000.00元
增价幅度:2000.00元(或整倍数)
情况说明:该房屋未腾空,有租赁(租赁情况自行核实),抵押系本案申请方。本次拍卖标的物仅限于房屋,不包含室内暂未腾空、可移动、未搬离的家具家电等物品,公告中展示图片仅为房屋户型参考,而非房屋实际腾退交付标准。如有其他瑕疵,本院不做任何承诺。
注: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核实,若有前述情况,由欠款的债权人另行主张,不在本次拍卖内处置。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如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三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三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买受人请在成交确认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三十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南明区人民法院(地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 名: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623261058003947334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房屋实际面积以过户交付为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情况,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该标的物挂网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拍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阿里巴巴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贵州省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851-85518121
咨询电话:19985107449 / 1821227925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变)卖告知书
各竞买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规定,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就我院开展网络司法拍(变)卖工作(以下简称“网拍工作”)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工商银行融e购、北京产权交易所为网络司法拍(变)卖平台,竞买人可登录相关网站按资产类型、地域、处置法院等关键词进行快速检索、浏览和选取,凡具备拍卖公告所列举竞买人资格的主体,均可报名竞买。
二、本院的网拍工作委托网络司法拍卖线下服务辅助机构(以下称“网拍服务机构”)具体承办,网拍服务机构费用在拍(变)卖价款中按标准予以支付,网拍服务机构不得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本院、网拍服务机构、法院监督、咨询电话均在拍(变)卖公告中予以明确告知。
三、网拍服务机构是唯一接受本院办理网拍工作的机构,主要负责办理以下事项:1.免费问询服务;2免费实地查看拍卖屋;3.免费协助办理过户、问询及其他辅助事项。
四、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拍(变)卖公告、评估报告,准确了解掌握标的物基本情况、权利属性、瑕疵说明、优先购买权人情况(股东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等)、租赁情况、标的物交付、竞买风险提示、瑕疵披露等。如有疑问,可拨打网拍公告中的网拍服务机构电话或者法院工作电话。
五、竞买成功后,本院将在规定的时限内制作并送达拍(变)卖成交裁定书,除拍卖公告中已披露不能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外,拍(变)卖成交裁定书将裁定解除标的物所有的司法强制措施,注销原有产权证号、抵押权、质押权等,竞买人可持拍(变)卖成交裁定书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按规定完成权属变更登记。
特别提醒:近期在市场中出现接受竞买人委托参与网络司法拍(变)卖的中介机构,对外宣传可代理拍卖资产调查、融资、协助竞拍等服务内容,并收取数额不等的中介服务费用,上述机构均非接受本院委托办理网拍工作,我院网拍服务工作不收取任何名义的服务费或中介费,请各竞买人准确了解服务内容,以我院官方发布的拍卖公告为准,避免自身利益受损。
特此告知!
附本院网拍辅助机构名单:
1、贵州虔信恒和拍卖有限公司
2、贵州一拍即合拍卖有限公司
3、贵州展唐助拍科技有限公司
4、贵州尚大正和拍卖有限公司
5、贵州春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6、贵州省拍卖有限公司
法院监督投诉电话:0851-85518121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