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贵阳市乌当区航天路172号“保利·公园2010”
3-1区3号商业1层33号商铺的公告
(第一次拍卖)
案号:(2024)黔0112执恢746号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23日10时至2024年12月 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贵州省贵阳乌当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拍卖标的物为法院查封财产,拍卖标的物相关的看样、咨询、购买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只在本网站公开刊登相应拍卖信息,如有中介介入与本院无关 。在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刊登、销售、转移、处置法院查封财产,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违法责任(刑事责任或民事妨碍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3、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 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如本次拍卖的标的物需由买受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自行办理房屋测绘事宜的,有关测绘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慎重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
6、未经过统一安排,自行上门看样的咨询人,此过程中出现意外或与人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不良影响及身体伤害的后果自行承担。
7、如标的物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现状及土地性质不明确的,买受人按照房屋现状取得标的物,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及将来面临的拆除、拆迁及补偿不能等风险由买受人或接受人自行负责,变价不成的,债权人可以接受以物抵债,以物抵债的同样承担上述风险。
一、拍卖标的物名称:贵阳市乌当区航天路172号“保利·公园2010”3-1区3号商业1层33号商铺
评 估 价:1330200元
起 拍 价:931140元
保 证 金:90000元
增价幅度:9000元(或整倍数)
二、拍卖标的物描述:
1、面积:177.39(平方米)
2、房屋所有权人:张春阳
3、房屋所有权证号:乌当区120031635
4、土地所有权证号:乌国用(2015)第FG2913号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不包含可移动物品,图片仅供参考。该房产已办理房产权证,有租赁,用于艾灸馆,房屋原结构为2层,现状为3层。1层已分割为2层使用(1层为通间带卫生间,夹层为艾灸馆休闲区),3层隔断为2间带楼梯间),租赁期为2024年6月25日至2029年6月24日止,租金每月3000元,租金缴纳方式为交6押1,具体详情请电话咨询。
三、咨询、展示看样:联系电话:18188511112
本院已委托:“贵州一拍即合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贵州一拍即合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贵州一拍即合拍卖有限公司”为法院唯一委托拍卖辅助机构,不收取咨询人及买受人任何相关费用。
四、拍卖余款方式支付:
银行付款方式:此账户为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唯一指定汇款账户。
收款单位: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623261058039365925
五、拍卖成交拍卖余款缴纳日期:请在成交后7日内缴纳,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支付拍卖余款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余款付清由法院通知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乌当区人民法院(地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六、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物如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未知的所有费用均由双方各自承担,转让登记手续,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环节需缴纳的税费依照法律规定由买受人与被执行人各自承担相应部分(上述税费依照法律规定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如拍卖标的物暂时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的,在能办理过户后所产生的税费均有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若因竞买人自身原因无法办理权证或过户等相关权属手续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如因其他原因导致拍卖中止或撤销的,本院只原额退还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尾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不承担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十、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办理转让、移交等手续周期至少为90天左右,如有人居住,腾房时间将会延长,如不能接受,请慎重竞拍。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851-86402056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竞买须知
执行案号:(2024)黔0112执恢746号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23日10时至2024年12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贵州省贵阳乌当区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名称:贵阳市乌当区航天路172号“保利·公园2010”3-1区3号商业1层33号商铺
评 估 价:1330200元
起 拍 价:931140元
保 证 金:90000元
增价幅度:9000元(或整倍数)
四、拍卖标的物描述:
1、面积:177.39(平方米)
2、房屋所有权人:张春阳
3、房屋所有权证号:乌当区120031635
4、土地所有权证号:乌国用(2015)第FG2913号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不包含可移动物品,图片仅供参考。该房产已办理房产权证,有租赁,用于艾灸馆,房屋原结构为2层,现状为3层。1层已分割为2层使用(1层为通间带卫生间,夹层为艾灸馆休闲区),3层隔断为2间带楼梯间),租赁期为2024年6月25日至2029年6月24日止,租金每月3000元,租金缴纳方式为交6押1,具体详情请电话咨询。
五、咨询、展示看样:联系电话:18188511112
本院已委托:“贵州一拍即合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贵州一拍即合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贵州一拍即合拍卖有限公司”为法院唯一委托拍卖辅助机构,不收取咨询人及买受人任何相关费用。
六、拍卖余款方式支付:
银行付款方式:此账户为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唯一指定汇款账户。
收款单位: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6232610580039365925
七、拍卖成交拍卖余款缴纳日期:请在成交后7日内缴纳,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支付拍卖余款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余款付清由法院通知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乌当区人民法院(地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八、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九、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十、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如因其他原因导致拍卖中止或撤销的,本院只原额退还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尾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不承担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十四、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办理转让、移交等手续周期至少为90天左右,如有人居住,腾房时间将会延长,如不能接受,请慎重竞拍。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851-86402056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