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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那些?

房天下贵阳二手房网  2014-09-16 16:48:00  来源:贵阳楼市网
[提要]贵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那些?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的。那么,对于很多在贵阳的上班族来说,我们该如何来提取住房公积金呢?

当今社会,我们常常会听到说住房公积金这个词,那么住房公积金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对于现在的大多数上班族来说,住房公积金是很熟悉的。其实,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的。那么,对于很多在贵阳的上班族来说,我们该如何来提取住房公积金呢?

贵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但是,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所以说,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一旦在贵阳提取了住房公积金的话,是要注销账户的。

责任编辑/yangaiq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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