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正文

廉租房、公租房物业费将由政府埋单

房天下贵阳二手房网  2012-04-25 09:41:00  来源:温州商报
[提要]日前,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要求完善物业服务定价机制、规范物业服务相关收费。其中,廉租住房、政府投资建设运营的公共租赁住房所需的物业服务费,将由地方财政承担。

日前,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要求完善物业服务定价机制、规范物业服务相关收费。其中,廉租住房、政府投资建设运营的公共租赁住房所需的物业服务费,将由地方财政承担。

近年来,省内物业服务业发展迅速,但存在着产业层次偏低、服务能力偏弱、发展环境亟待改善等问题。《意见》中表示,将完善物业服务定价机制、规范物业服务相关收费等收费政策,如推广“菜单式服务、等级化收费”的分级定价机制。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排屋等非普通住宅小区和办公、商务楼宇等非住宅物业,以及业主大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价格,则实行市场定价,由供需双方商定。

其中,廉租住房、政府投资建设运营的公共租赁住房委托专业机构提供物业服务的,所需物业服务费将由当地财政承担。

“未来,有建筑的地方都会有物业,积极做活物业服务市场是大势所趋。”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陶海燕表示,“但物业服务一直是个微利行业,这几年更是过得愈加艰难。”据了解,2005年物业行业成本中,人工占40%,而到了2011年,人工支出占到80%。

温州市物业行业协会会长王路建表示,收费标准、税收政策、二次供水代收代付等问题长期以来扼制了行业的发展,此次省里出台了相关《意见》,希望相关部门能参与进来,真正将其落到实处,以切实促进行业水平的提高。

责任编辑/yangchanghong.gyesf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微信扫码打开

房天下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