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贵州省开阳县云开街道迎宾大道东湖首座1幢1-10-5号房屋的公告
(第一次拍卖)
案号:(2024)黔0121执恢410号
重要提示:
1、拍卖标的物为法院查封财产,网络司法拍卖对竞买人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只在本网站公开刊登相应拍卖信息,如有中介介入与本院无关 。在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刊登、销售、转移、处置法院查封财产,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违法责任(刑事责任或民事妨碍责任)。
2、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次发布的《拍买公告》、《竞买须知》,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全部信息和拍卖规则,清楚相关权利义务,请理性参与竞买,如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行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 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开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24日10时至2024年 11月 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开阳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851/06,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贵州省开阳县云开街道迎宾大道东湖首座1幢1-10-5号房屋。
评估价:511900.00元 起拍价:409520.00元
保证金: 40952.00元 增价幅度:4000.00元(或整倍数)。
标的物名称:贵州省开阳县云开街道迎宾大道东湖首座1幢1-10-5号房屋,面积:(112.44平方米)。
标的物使用权、所有权人:贵州永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标的物权利人名称:贵州永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标的物,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贵阳市开阳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在拍卖开始后提交的,本院一律不予认可。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贵阳市开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11月20日17:00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1月20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七、本次拍卖已告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告知的,公告满五日视为已经告知。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相关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4年11月20日17:00时前与本院联系。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如因客观原因导致该标的物不能腾房交付、办理产权过户、拍卖中止或撤销的,本院只负责退还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尾款,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介意者慎拍)。
十、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一)、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开阳县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6232610580035546239
注:此账户为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唯一指定汇款账户,“贵州聚升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为法院委托拍卖辅助机构,不收取咨询人及买受人任何相关费用。
(二)、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三)、本次拍卖标的物支持按揭付款,相关事宜可向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咨询,联系人:叶女士,联系电话:18585400888。
十一、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2月03日前缴纳,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15天内到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政策原因和客观原因导致不能过户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负责、不保证拍卖标的物的办证及过户。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上述法律文书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法律风险,未及时办理的,由此所产生的费用,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办理转让、移交等手续周期至少为90天左右。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支付拍卖余款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拍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本次拍卖标的物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费用不详,需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咨询核实,标的物所欠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介意者慎重购买。本次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土地出让金、印花税、权证费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买受人与被执行人各自承担相应部分,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相应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十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本院已委托:“贵州聚升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贵州聚升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998-2661,18209803237。 建议有意竞买者请预约亲自实地看样后再确定是否参与竞拍,未看样竞拍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认可,相关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十五、特别提醒:
(一)、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拍卖时的现状为准,拍卖标的物如有涉及违法、违章建筑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保证,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认为准,如标的物有上述瑕疵,买受人需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二)、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相关税费、存在瑕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咨询确认。如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各种已知、未知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原因、相关税费、现场交接、查封、抵押等)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延迟及办理二次过户产生费用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标的物过户的任何保证承诺,不承担过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十六、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次发布的《拍买公告》、《竞买须知》。如因客观原因,法院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有权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中止或撤回本次拍卖。
十七、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贵州聚升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15186954905
法院监督电话:0851-87236535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https://sf.taobao.com/0851/06上查询。
开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竞买须知
重要提示:
1、拍卖标的物为法院查封财产,网络司法拍卖对竞买人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只在本网站公开刊登相应拍卖信息,如有中介介入与本院无关 。在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刊登、销售、转移、处置法院查封财产,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违法责任(刑事责任或民事妨碍责任)。
2、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次发布的《拍买公告》、《竞买须知》,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全部信息和拍卖规则,清楚相关权利义务,请理性参与竞买,如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行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 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开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24日10时至2024年 11月 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851/06,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贵州省开阳县云开街道迎宾大道东湖首座1幢1-10-5号房屋。
评估价:511900.00元 起拍价:409520.00元
保证金: 40952.00元 增价幅度:4000.00元(或整倍数)。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名称:贵州省开阳县云开街道迎宾大道东湖首座1幢1-10-5号房屋,面积:(112.44平方米)。
注: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拍卖时的现状为准,拍卖标的物如有涉及违法、违章建筑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保证,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认为准,如标的物有上述瑕疵,买受人需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标的物使用权、所有权人:贵州永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此内容摘自黔君房估(2023)12-06号
住房产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估价对象的界定
拍卖标的为贵贵州省开阳县云开街道迎宾大道东湖首座1幢1-10-5号房屋。
(二)、房屋拍卖标的情况
商业房产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
标的名称 | 位于贵州省开阳县云开街道迎宾大道东湖首座1幢1-10-5号房屋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案号 | (2024)黔0121执恢410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黔(2022)开阳县不动产权第DZ0000877号 |
标的所有人 | 贵州永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评估鉴定基准日 | 2023年12月11日 |
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成套住宅 |
优先购买人 |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已查封 |
收款账户 | 开阳县人民法院 |
收款账号 | 6232610580035546239 |
提供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4、拍卖款凭证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面积 | 112.44平方米 |
建成年代 | 2021年 |
其他介绍 | 该标的位于贵州省开阳县云开街道迎宾大道东湖首座1幢1-10-5号房屋,根据现场查勘,房屋用途为住宅用房。总层数为24层(带有地下两层停车场),估价对象建成于2021年,综合成新率为100% |
标的物估值 | 标的评估总价 | 511900.00元 |
费用总价 | 拍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
税费情况 | 1、拍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本次拍卖标的物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费用不详,需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咨询核实,标的物所欠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介意者慎重购买。本次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土地出让金、印花税、权证费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买受人与被执行人各自承担相应部分,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相应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
其他费用 | / |
、权益状况
拍卖标的所有权人为贵州永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估价对象情况分析
序号 | 估价对象 | 权属人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建筑面积(m2) | 议价单价 (元/m2) | 总价值(元) | 用途 |
1 | 贵州省开阳县云开街道迎宾大道东湖首座1幢1-10-5号房屋 | 贵州永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黔(2022)开阳县不动产权第DZ0000877号 | 112.44平方米 | 4553元 | 511900元 | 住宅用房 |
四、特别提醒:
(一)、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拍卖时的现状为准,拍卖标的物如有涉及违法、违章建筑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保证,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认为准,如标的物有上述瑕疵,买受人需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二)、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相关税费、存在瑕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咨询确认。如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各种已知、未知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原因、相关税费、现场交接、查封、抵押等)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延迟及办理二次过户产生费用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标的物现场交接、过户的任何保证承诺,不承担过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如在拍卖开始后提交的,本院一律不予认可。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11月20日17:00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拍卖已告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告知的,公告满五日视为已经告知。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相关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1月20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八、拍卖方式:本次拍卖的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如因客观原因导致该标的物不能腾房交付、办理产权过户、拍卖中止或撤销的,本院只负责退还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尾款,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介意者慎拍)。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12月03日前缴纳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贵州聚升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15天内,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贵阳市开阳县人民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政策原因和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负责、不保证拍卖财产的办证及过户。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上述法律文书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法律风险,未及时办理的,由此所产生的费用,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贵州聚升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贵州聚升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15186954905。建议有意竞买者请预约亲自实地看样后再确定是否参与竞拍,未看样竞拍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认可,相关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一)、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开阳县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6232610580035546239
注:此账户为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唯一指定汇款账户,“贵州聚升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为法院委托拍卖辅助机构,不收取咨询人及买受人任何相关费用。
(二)、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三)、本次拍卖标的物支持按揭付款,相关事宜可向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咨询,联系人:叶女士,联系电话:18585400888。
十四、拍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本次拍卖标的物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费用不详,需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咨询核实,标的物所欠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介意者慎重购买。本次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土地出让金、印花税、权证费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买受人与被执行人各自承担相应部分,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相应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十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支付拍卖余款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六、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办理转让、移交等手续周期至少为90天左右,如不能接受,请慎重竞拍。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因客观原因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851-87236535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二十二、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贵州聚升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15186954905
详细信息可在https://sf.taobao.com/0851/06上查询。
开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